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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叶小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绍滨海党〔2016〕35号

沥海镇党委、各局(办):

  经研究决定:

  叶小江同志任中共上虞区沥海镇委员会委员;

  朱一峰同志任中共上虞区沥海镇委员会委员。

 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11日起计算。

 

  中共bt365体育在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1月15日


[全文下载]:绍滨海党〔2016〕35号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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